市绩效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南绩办〔2017〕76号)要求,针对2016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进行整理归纳,落实责任分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整改措施抓好相关整改工作。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16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体现,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附件: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16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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