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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7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1-04
内容概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7号)

来源:广西政府门户网站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促进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6日

  广西促进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发改经贸〔2014〕28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83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着力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全力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逐步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和全面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构建“三区统筹”格局的重大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区位、交通、资源、市场等综合优势,加快把我区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全面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协调发展和重点示范相结合、整合资源和提升水平相结合、技术引领和创新驱动相结合,以城市、产业和重要交通枢纽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物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扩大物流总量、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为核心,加快与粤港澳和东盟物流接轨,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培育有竞争力的物流主体,重点推进示范物流园区、龙头物流企业、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推进物流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的现代物流体系,全面提升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在构筑“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开放合作和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提供物流服务保障,促进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以港口、口岸物流为龙头,制造业物流、城市配送服务等为重点,其他专业物流协调发展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全区物流业增加值超过1600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16%以下,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显著增加,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和知名物流服务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三)重点支持港铁物流发展。

  1.充分发挥北部湾港口服务功能强、辐射范围较广和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产业园区聚集的优势,依托临港产业,加强水路、公路、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和合作,积极开展以港口为龙头的全程物流服务业务,密切与内陆腹地和周边港口的合作,有效提升港口综合服务功能和双向辐射作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列出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北部湾港口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北部湾港集疏运能力。推进北部湾港40万吨散货码头和航道建设,提升港口大宗散货和集装箱吞吐能力;着手南防铁路扩能改造,开工合浦至湛江铁路,加快钦州保税港区、北海铁山港区铁路专用线和码头专用线建设,完善港铁直连,提升疏港能力,形成沿海区域环形铁路网和新的铁路通道,改善车辆的运输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3.提高北部湾港服务水平。加快现有设施的完善和改造,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装备,提高港口作业效率和降低货损;加快现代智能技术在港口运作中的应用,推进北部湾港口和铁路货运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港铁联运信息服务水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4.推进全区重点物流干线的多式联运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开通班列、班轮,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依托中国—东盟陆路、北部湾港海运、西江黄金水道等跨区域大通道,形成货畅其流、经济便捷的物流体系。(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四)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1.梳理物流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在物流领域实施“先照后证”制度改革,落实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措施。(自治区工商局、编办)

  2.创新通关便利化机制,完善物流监控体系,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及北部湾经济区物流监管作业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广西区内转关作业模式,实现货物在北部湾经济区内“7关4区”自由流转。(商务厅,南宁海关)

  3.创新口岸合作执法新机制,推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成公共平台模式的“单一”窗口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查验设施设备等资源共享,推进多部门“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通关效能和通关便利化水平。(商务厅,南宁海关)

  4.规范城市配送运力投放和通行便利措施,完善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的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客车载货,非法运营的违法现象,严肃查处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涉路“乱收费”、“乱罚款”违法行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5.深入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切实加强货运车辆生产改装、登记检验和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审核把关、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信用奖惩等重点环节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6.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物流业发展。(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

  (五)推进物流业重点工程建设。

  1.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建设我区粮食仓储设施,加大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力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治区粮食局)

  2.支持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建设,支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要农产品流通节点加大冷链设施投入,完善冷链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南菜北运”项目建设。(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3.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和产业集群特色,推动制造、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互通、联动发展,提高企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水平,发展区域性和特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物流相关信息服务业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发展,以应用带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信息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电信运营企业、软硬件厂商和系统集成企业积极参与物流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物流信息安全,提高政府部门物流服务和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4.促进物流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行业物流业标准的研究、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促进自治区物流标准化的支持政策和措施,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物流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广西现代物流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创建标准化示范试点,加强物流标准的培训宣传和推广应用。(自治区质监局)

  5.创新多式联运监管方式,提升区域流转速度。在多式联运重要物流节点设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立多种运输方式自由换装、各类货物类型自由集散的综合服务枢纽,应用智能化监管手段,简化多式联运监管手续,提升货物流转速度。(南宁海关,交通运输厅)

  6.发展电子商务物流,结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建设一批海外仓库、物流园区。(商务厅,南宁海关)

  7.规划建设一批公用型货运枢纽,优先利用城区内货场等既有场地与设施,为城市配送企业提供中转场所和设施。鼓励多式联运配送节点建设。(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8.指导城市合理布局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站点三级网络,加强社区末端配送设施建设,推广共同配送、“网订店取(送)”等创新模式。(商务厅、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9.完善我区应急物流体系,优化市场保供应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区生活必需品和猪肉储备制度,加强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做好应急保障的组织和物流供应。(商务厅)

  10.建设绿色城市货运配送体系,推广试点经验,开展绿色仓储示范,推广应用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商务厅)

  (六)培育壮大物流企业。

  1.引导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调整结构,整合内外资源,打造一批广西大型国有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联盟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能力。(自治区国资委)

  2.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业整体剥离物流业务或自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供应链的可靠性,实现一体化运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3.支持骨干货运企业做强做大,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国际货运业务。(交通运输厅)

  4.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钢铁、汽车、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结合特大项目和产业集群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投资兴业,鼓励外来企业参与自治区内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合作经营。(商务厅、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5.充分发挥邮政网络、信息服务优势,推动邮政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发展电商小包等新兴邮政业务。(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商务厅)

  6.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推进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社区服务组织、机关学校管理部门,以及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商务厅、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7.扶持发展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对3A级以上物流企业、年营业额10亿元以上的物流龙头企业,自治区和企业所在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挂牌服务、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企业项目审批、规划用地、融资服务、政策优惠、证照办理、便利通行等问题。2017年底前,力争新增3A级物流企业10家左右,4A级物流企业5家左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七)策划一批重大物流项目。

  1.围绕物流发展重点工程,特别是物流业信息化建设和物流技术应用工程、多式联运及转运设施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城市配送工程、大宗商品及农村物流工程和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等,进一步充实自治区、市两级物流业重点项目库。2015-2017年,实施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286项、投资规模约2857亿元。其中:2015年开工项目116项、续建项目70项,计划完成投资239亿元;2016年开工项目71项、续建项目179项,计划完成投资468亿元;2017年开工项目27项、续建项目219项,计划完成投资566亿元。形成“策划储备一批、前期准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营运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2.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力、财力,采取非常措施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对计划在2015年新开工的项目要立即启动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二是对尚未明确建设方案的项目,要以2016年底前开工建设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抓紧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四是进一步健全联合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法,提高审批效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八)开展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工作。以南宁、柳州、梧州等市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国示范物流园区创建工作。统筹规划,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认定5—10家自治区级示范物流园区,并给予大力扶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九)认真编制物流业“十三五”规划。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构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适应我区产业发展和综合交通路网建设,依据国发〔2014〕42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13〕1949号)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我区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指导各市开展物流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十)加大政府引导性资金支持力度。对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主要依靠企业投资建设;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根据行动计划项目类别的公益性程度和运营特点,除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外,自治区财政将统筹优化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其他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出结构,对重大物流项目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支持。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财力状况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本市、县物流企业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市各部门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提供重大物流项目信息,为项目融资搭建信息平台。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在坚持依法合规、独立审贷、自主决策、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进一步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物流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探索建立现代物流业融资担保“资金池”,积极支持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保险业务,提高保险覆盖面。(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

  (十二)加强用地保障。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项目调出与用地指标扣减相挂钩的机制,遏制刻意包装重大项目套取专项用地指标的投机行为。(国土资源厅)

  (十三)加强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视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管理,各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物流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项目建设的提前介入和跟踪服务,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分类指导。同时,进一步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效能监察,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十四)加强物流统计工作。加强物流统计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在稳定现行物流统计报告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相关定期报表制度的试点探索;建立我区采购经理指数体系(PMI)调查制度,形成年报与定期报表相结合的物流统计调查体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十五)加强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大力支持一批高校和中职院校的物流专业建设,积极支持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和学校实施校企合作;大力支持校企共建一批物流业重点实习实训基地;支持优势特色院校和专业开展在职教育;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培训再教育和校企合作中的桥梁作用,不断完善物流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四、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做好本市本部门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及时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市属项目推进工作由各市政府负责,区直项目推进工作由区直主管部门负责。

  (十七)加强督办检查。从2015年起,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年度物流发展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检查督办和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办和考核通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八)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物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及时跟踪报道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建设的进展,深挖典型,深入报道,以点促面,积极营造全区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促进广西现代物流业跨越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2015-2017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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