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良审报[2016]6号文的要求,我局针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
1.对已经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已按规定补拿发票。
2.购置的固定资产已经按规定登记补录。
3.对未按规定清理往来款项13200元,调整会计账务,并对发生的来往经济款项进行了补记完善。
二、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财会人员学习。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加强来往经济管理。
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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