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那陈镇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城区食安办的指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根本任务,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排查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本辖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那陈镇食品安全委员会
由镇长李韬担任主任,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副镇长林团昌担任副主任,成员由镇食药所、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医站、卫生院、派出所、各村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团昌兼任。几年来,镇食安办认真制定了本镇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及各项食品药品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项食药安全检查整治行动,推进了本镇各项食药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支持那陈食药所组建工作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那陈食药所于2014年1月成立了,那陈镇积极参与那陈食药所的组建工作,安排了一间办公室给那陈食药所,并及时从镇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几个单位抽调了3名优秀干部到那陈食药所工作,确保了那陈食药所正常开展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目前那陈食药所已有在编干部3人。
三、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加强排查,健全食药经营户档案。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辖区食药经营户信息档案。现在建档的食品店有16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3家,食品经营摊点18个,餐饮店23家,公立学校食堂4家,私立幼儿园及午托班食堂4家,美容美发店7家,药店3家。
2、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几年来,在各种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对32家食品店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集中清查行动;对4家自酿酒作坊开展了专项整治;对23家小餐饮店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18个食药经营摊点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4家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对熟食等20家加工小作坊开展了检查整治;指导了那陈镇中学和中心校食堂食品安全快检室有效运行;对200名食药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对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市场35家食品店开展了集中整治;对36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者资质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完成了那陈镇2015年第七届“火龙果”文化旅游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对辖区内3家药品零售业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整治,重点检查麻黄碱复方制剂在用药渠道流通安全和经营保健食品等;对镇卫生院、小诊所进行了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卫生院、小诊所药房是否符合要求,药品进货是否做好索证索票与查验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药品经营和医疗机构的用药管理。
四、存在问题
1、那陈食药所办公设备没有到位,严重影响履行监管职能。那陈食药所成立已有两年多,但至今该所仍然没有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基本办公设备,严重影响了监管职能的履行。
2、执法人员少,难以开展办案等执法工作。由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少,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未配备,所以对开展本辖区食药日常监管及办案等执法工作困难很大,而没有能够办一些有针对性的违法经营食药案件,难以达到震慑违法经营食药行为,全面提高食药监管效能的目的。
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4、城区及各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综合协调作用不够强,召开的联席会议不多,组织上下联动执法活动很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不够强。
五、今后工作思路
1、继续组织镇食安办各成员单位的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监管业务培训及教育他们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为高效地开展本辖区的食药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继续加大对本辖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扎实推进企业持证合法经营。通过多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社会公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3、继续加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检查和联合大检查及整治力度,引导更多企业主动规范、合法经营,确保本镇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4、建议城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加快推进镇级食药所建设,尽快落实好食药监管专职人员(包括配备村级食药监管协管员)及办公场所和设备,为镇级食药所能够全面履职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证。
5、建议城区政府将城区及各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全面调动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6、建议城区食安办成立城区、镇、村三级食药监管联络员队伍,建立食药监督管理信息库,加强对镇村食药级监管员、经营户培训力度,经常组织联合执法组到乡镇执法,通过上下联动,高效地推进食药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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