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性质 (一)事项名称:零就业家庭认定; (二)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南府办〔2007〕186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南宁市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四、申请条件 在南宁市良庆区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同一户口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因就业困难无一人就业(不含已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或一年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累计不足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家庭。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城镇居民家庭。 六、办理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进入法定劳动年龄段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进入法定劳动年龄段的家庭成员未就业的有效凭证,即《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零就业家庭申请登记表》。 七、办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55号三鸿大厦六楼)。 八、办理时间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十、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无收费。 十一、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771-4300653; (二)投诉电话:0771-4508877。 十二、办理流程

附件: 零就业家庭申请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