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77号公布,自2008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南宁市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节能篇;
(二)咨询评估单位的节能分析篇的评估报告。
(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备验)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窗口受理相关申请材料,打印材料受理回执并审核签字——同意否——经办人审查申报材料——同意否——局领导签字——出具书面的项目节能登记证。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十、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4507682(本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0771-4503005或0771-4508851(中心投诉或单位投诉电话)
附件:1. 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2. 南宁市良庆区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附件1: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行政审批流程图.doc
附件2:南宁市良庆区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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