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批复南宁市良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函
南宁市良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办)报送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20.62万元,本年收入3475.47万元,本年支出3684.9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1.12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19.24万元,本年收入3454.58万元,本年支出3664.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01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南宁市良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xls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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