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考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达到全城区各级公共机构100%分户、分类、分项、分区计量目标,确保通过南宁市年末绩效考评任务,根据南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南公共节能办〔2015〕30号)的有关要求,我城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小组将对相关单位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5年12月份
二、抽查内容
(一)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分区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二)落实计量工作责任、计量管理制度、是否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计量器具。
三、抽查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确认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情况。(辖区各学校由城区教育局通知,各卫生院由城区卫计局负责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认真自查,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本系统、本单位分户、分类、分项、分区计量到位。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