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
1、户籍在南宁市良庆区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户籍不在本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的外地老年人;
3、《广西老年人优待证》分红、绿两种颜色,其中红色证发放对象为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绿证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
二、证件办理手续、流程
1、办证时同时出具所申办的老年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
2、村、社区办证员填写申请登记表、汇总表;
3、村、社区办证员将信息传送到所在的镇、街道办,由镇、街道办汇总传送到城区老龄办,每月的15日、30日城区老龄办统一传送到公安厅办证处(遇到双休日、节假日延后办理);
4、申办人在提交申请表后的60日起,凭领证凭据到所申办的社区领取《广西老年人优待证》。
三、证件申办时间及启用时间
1、从2010年12月1日起,申办《广西老年人优待证》;
2、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广西老年人优待证》(旧的南宁市老年人高龄优待证可使用到2011年12月31日)。
良庆区老龄办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