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审计局:
根据良审报〔2017〕1号的审计报告,城区财政局对良庆区2016年本级决算情况的审计问题进行自查,针对城区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对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审计报告第八点(一)提出“未按规定编制社保基金决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局在今后编制决算报表的工作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二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批复预算、决算的;......”的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纳入决算报表,确保财政决算内容完整。
二、对于审计报告第八点(二)提出“非税专户资金未按规定足额上缴国库”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截止2016年底城区非税专户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47.49万元”的问题,经核实,其原因是每个月银行对账单于次月才能送至财政局专户管理员予以对账确认,导致不能按时核对本月非税收入上缴情况并及时上缴国库。该收入于审计期间已进行整改并已上缴国库。
三、对于审计报告第八点(三)“部分项目预算调整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局在今后编制预算报表的工作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二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批复预算、决算的;......”的规定,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控科目调剂规模,以此提高预算管理工作。
今后,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问题,认真排查、仔细整改,并决心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健全国库资金的管 |